一、离婚起诉书法院受理吗
起诉离婚的,原告方自己写好或委托他人写好离婚起诉书就可以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在涉及到离婚案件,原告提出起诉申请时,有权要求法院裁决离婚事宜而无需优先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在此情况下,法院只能根据原告所提诉求进行审理和判决,不得因应原告并未在其诉讼请求中具体提及财产分割事项而拒绝接受与处理此案。这种做法无疑是违反了严格的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符合条件当即受理,受理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起诉离婚的,原告方自己写好或委托他人写好离婚起诉书就可以递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