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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怀孕如何调整工作岗位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有:
1、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以女性劳动者怀孕、生产、哺乳等原因而对其施以降低工资待遇、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不当行为。如遇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无法适应现有的工作强度和条件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医学证明,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是为其调整至更为适宜的工作岗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有:
1、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