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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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一、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苏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张

一般情况下,职工所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请求,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得到相应的处理并顺利入账。在这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职工提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进行全面详细的核实与评估,确保其符合各项规定之后,再把保证金汇至员工个人账户之中。公积金提现实质操作完成后,通常需要在第四个工作日之后才可以前往银行柜台或者ATM机上进行查询,以确认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已经成功入账。如果发现仍未入账,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了解具体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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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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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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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苏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提取手续之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到账,但是一般公积金转账周期为二周,是根据办理次数来定的。所以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但是最迟两周到账。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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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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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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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苏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提取手续之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到账,但是一般公积金转账周期为二周,是根据办理次数来定的。所以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但是最迟两周到账。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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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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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苏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苏州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提取手续之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到账,但是一般公积金转账周期为二周,是根据办理次数来定的。所以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但是最迟两周到账。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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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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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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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在异地购房,是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员工需要携带购房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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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一次性提取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不是的。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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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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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不买房可以提取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领取公积金: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房贷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如果职工购买自住的住房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应提供购房合同和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的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苏州公积金不买房可以提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苏州公积金不买房可以提取吗问题解答如下, 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在满足其他提取条件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并不一定是买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苏州公积金不买房可以提取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领取公积金: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房贷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如果职工购买自住的住房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应提供购房合同和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的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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