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可以要求上诉吗
受害人本人不可以直接上诉。但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当然可以采纳此举。采纳保释候审之法并非减轻被告人所受惩罚力度,仅是改变强制执行的方式而已。倘若在施行过程中发生任何违规行为,自然将面临更为严峻的逮捕制裁。
至于最终的刑事责任履行与否,以及是否需要入狱服刑云云,皆交由法庭依据法律作出公正裁决。必须强调的是,保释候审并不代表被告人必然无法面临实际刑罚的审判或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实行保释候审需严格遵循相关适用条件,对于情节轻微、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方可考虑采用此种方式。
另外,在保释候审期间,检方仍可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在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司法监管之下,故受害者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探讨保释候审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这实际上是一项由侦查机关强制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在接受讯问及传唤时能随时到案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尽管保释候审并未明文规定无须面对被起诉的风险,但只要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如指控罪名成立等,则起诉仍属可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受害人本人不可以直接上诉。但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