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董事人数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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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我国公司法既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又规定了发起人的最高人数限制。规定后者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一些人通过设立公司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股份公司董事人数

一、股份公司董事人数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我国公司法既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又规定了发起人的最高人数限制。规定后者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一些人通过设立公司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股份公司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能否解散

针对股东人数稀少或规模微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来解散董事会,且仅需获得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比例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票便可顺利达成此举。

然而,其他的董事却无权决定解散董事会,因为董事会乃是法定设立的组织机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我国公司法既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又规定了发起人的最高人数限制。规定后者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一些人通过设立公司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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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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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的股份和非执行董事有什么区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和董事是在公司内部均享有较高的管理权限以及地位的人员。股东是指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那么股东和董事存在哪些具体的区别呢?
1、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
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有股份吗?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对外负债或者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形,法定代表人不管是否有股份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及民事责任。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制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的职权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执行董事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
2、两者的职权及作用不同;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其代表的是股东会的利益,其主要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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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此时执行董事一般就是董事长。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并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从董事和董事长的权利范围来看,也存在明显区别。董事的权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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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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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二款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公司没有股份,但有董事,营业执照,有股份,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对外负债或者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形,法定代表人不管是否有股份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及民事责任。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制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的职权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执行董事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
2、两者的职权及作用不同;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其代表的是股东会的利益,其主要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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