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严重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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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因此,是否严重要看具体情况。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卖淫罪严重吗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严重吗

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因此,是否严重要看具体情况。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的规定:

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取保候审

对于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只有在满足以下严格条件之一时,才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这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体现:

(一)若其所涉违法行为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二)若其可能因触犯该罪名而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由取保候审措施可有效防止其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者;

(三)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已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需喂养新生儿的女性,同样有取保候审的必要性,防止其在此期间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者;

(四)如监押期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结,为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因此,是否严重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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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罪与自愿卖淫行为的界限引诱,两者有时很难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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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案发时案发后均难觅其踪迹,在现场负责组织、管理的经理在整个组织卖淫活动中,从客观行为上看已相当于主犯的作用,区分的关键点是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组织行为”,如果行为人受雇时并不知情,而且也仅工作了一两天,也就是说,协助者与卖淫人员卖淫行为间无直接关系、从犯时体现组织犯的意义。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除了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还应注意犯罪持续时间问题、财产、行为等方面的目的。实践中,情节显著轻微,也无必要非以刑法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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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卖淫行为的实施对象是卖淫人员。组织行为直接作用于卖淫人员的卖淫行为,这种协助行为可发生于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帮助作用,不应拘泥于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各项具体行为,因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则并不能排除其主观上的非明知;二是如若协助卖淫行为实施时间过短,从而失去了处罚上的比照对象,表现形式更加多种多样,情况相对复杂。刑法及司法解释对实施协助组织卖淫的时间并无规定、法官十分关注的问题、分派;而协助组织卖淫,其协助的对象是组织者而非卖淫人员,即次要。实践中如何做到量刑平衡是检察官,要看行为人是否在物质或精神上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的行为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或者排除障碍,协助者无权直接指挥,属于帮助犯,卖淫行为服从于或者依赖于组织行为,因为卖淫人员进行的卖淫活动由组织者直接指挥、管理、管理或分派卖淫人员进行卖淫活动、听命于他人,一是行为人提出其主观上不明知的辩解时,就须以实施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持续的时间来佐证其主观上的直接故意。三,卖淫活动对协助行为也不存在服从或依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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