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具体分割的方法是: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男女双方离婚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若男女之中有任何一方提出了离婚请求,而对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此时便需交托相关部门介入进行调停,或者自身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我国,当人们面临婚姻问题的困扰而寻求人民法院帮助处理时,首先需要经历的环节便是调节;待法院在完成调解工作之后,如果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出现实质性裂痕,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性,那么法院有权作出准许离婚申请者的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分割的方法是: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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