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死人一般赔多少钱
一般而言,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金额,其大致范围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标准,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针对因伤者就医治疗所需支付的各类费用及其因为误工期内的收入减少而作出的补偿,其中包含了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服务费、交通运输费、住宿费用、住院伙食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支持,所有这些赔偿款项均应由赔偿义务方负责承担。
2.残疾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因伤者生活上的需求增加而引发的额外开销,以及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所带来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施使用费用、被抚养人生活供应费,以及因为康复护理、持续治疗所需的必须的康复费用、护理服务费、后续疗养费,所有这些赔偿款项同样应该由赔偿义务方承担。
3.死亡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在受害者或已故亲人的抢救治疗过程中,除了根据第一条中所述内容进行相关费用的赔偿之外,还应对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供应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死者的亲友在办理丧葬事宜时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4.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不享有赔偿权利的一方(即受害者或逝世者的近亲)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精神损害补偿金的诉求,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决定。对于精神损害补偿金的请求权,除非赔偿义务人已以书面形式做出金钱赔偿承诺,或者赔偿权利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该请求权将不能转移给他人或者被继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撞死人一般拘留多久能取保
若您因驾车不当而导致了他人死亡事件,此时会面临交通肇事罪这一法律问题。
然而请放心,只要能够满足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您便可顺利申请获得该项重要的法律保护。
所谓取保候审,其实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了预防那些已经被逮捕但仍需更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逃脱刑事追责,而下达的要求他们寻找保证人或是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并且签署相关的保证书作为承诺,确保他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如约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拘留甚至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监禁的一种特别手段。
在具体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1)预计将会判处管制或者拘役,或者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附加适用刑罚;
(2)被判定可能要承担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者;
(3)身患重症,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孕育或哺乳自己新生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们,通过实行取保候审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性;
(4)如果羁押期已满,但是案件还未得到完结处理,取保候审为正当之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般而言,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金额,其大致范围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标准,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针对因伤者就医治疗所需支付的各类费用及其因为误工期内的收入减少而作出的补偿,其中包含了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服务费、交通运输费、住宿费用、住院伙食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支持,所有这些赔偿款项均应由赔偿义务方负责承担。
2.残疾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因伤者生活上的需求增加而引发的额外开销,以及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所带来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施使用费用、被抚养人生活供应费,以及因为康复护理、持续治疗所需的必须的康复费用、护理服务费、后续疗养费,所有这些赔偿款项同样应该由赔偿义务方承担。
3.死亡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在受害者或已故亲人的抢救治疗过程中,除了根据第一条中所述内容进行相关费用的赔偿之外,还应对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供应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死者的亲友在办理丧葬事宜时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4.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不享有赔偿权利的一方(即受害者或逝世者的近亲)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精神损害补偿金的诉求,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决定。对于精神损害补偿金的请求权,除非赔偿义务人已以书面形式做出金钱赔偿承诺,或者赔偿权利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该请求权将不能转移给他人或者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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