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医保用药保险赔不赔
关于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严格遵守的前提条件为该项费用并不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任何形式的免赔政策条款。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指出,社会保险制度要遵循普遍覆盖、注重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社会保险整体水平也需要与经济社会进步的步伐保持同步协调发展,以便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吗
在遭遇事故或者患病后,患者购买的未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的药品费用,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同样应当承担相关赔付责任。
这个道理背后蕴含的关键因素在于,这些药品并非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所定义的范围之内。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因被保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的,除本车驾乘人员和投保人本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限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严格遵守的前提条件为该项费用并不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任何形式的免赔政策条款。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指出,社会保险制度要遵循普遍覆盖、注重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社会保险整体水平也需要与经济社会进步的步伐保持同步协调发展,以便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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