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撞了保险赔不赔
对于积极投身于强制保险项目中的机动车辆拥有者而言,他们理应在首当其冲的交强险限额内对受损方及其财产进行赔偿。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交强险所规定的免赔事项中并未涉及到肇事逃逸行为,因此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之内,机动车辆仍然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赔偿。此举充分彰显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优先原则。唯有坚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优先原则,才能够在机动车驾驶员逃逸的特殊情况下,迅速弥补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车撞了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
若车辆撞击导致意外事故,对本车乘员以及被保险人之外的无辜受害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该车辆的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制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赔付。
倘若以上赔付仍然不足以填补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那么,由负责承保相应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相应的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额外赔偿便是理所当然之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积极投身于强制保险项目中的机动车辆拥有者而言,他们理应在首当其冲的交强险限额内对受损方及其财产进行赔偿。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交强险所规定的免赔事项中并未涉及到肇事逃逸行为,因此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之内,机动车辆仍然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赔偿。此举充分彰显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优先原则。唯有坚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优先原则,才能够在机动车驾驶员逃逸的特殊情况下,迅速弥补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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