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夫妻间的重要经济事项之一,购置房产并非必然意味着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具体情况须视以下几种情况而定:
首先,若房屋由夫妻双方以公有资产购得,且双方并未就此问题达成特别协议;
或是其中一方利用个人私产进行购房,另一方或双方父母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进行投资并将房屋署名为夫妻双方,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此类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是仅由某一方以其个人私产购入房产,但所有权却归于另一方;
又或者是一方父母承担全部购房款项,房产署名也只涉及该方的子女;
再或者夫妻两人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全部财物选择进行特殊约定,那么此类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也无法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以下为婚后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之归属权问题的具体解析:
1.若婚后1方当事人用其个人独立拥有的财产购入房源,且房产所有权证上只注明了此方当事人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应被定性为该方当事人独自所有;
2.若婚后1方当事人利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然而房产所有权证上却注明了夫妻双方的姓名,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
3.如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产所有权证上标注在哪方当事人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若婚后某一方父母全资出资购入房产并在子女名下注册,可视为是赠与给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共同财产;
5.同样地,如婚后另一方父母也全资出资购房,并且房产所有权证书上同时注有其子女及子女配偶二人的姓名,则这部分房产理应被划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除此之外,还有第六种情形,即婚后两方父母均参与全额购房,如果写在其中一方名下,按照出资比例,将会由各方按照各自的投资占比享有处分权,如果写在两人名下但没有事先就份额作出明确规定,那就成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作为夫妻间的重要经济事项之一,购置房产并非必然意味着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具体情况须视以下几种情况而定:
首先,若房屋由夫妻双方以公有资产购得,且双方并未就此问题达成特别协议;
或是其中一方利用个人私产进行购房,另一方或双方父母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进行投资并将房屋署名为夫妻双方,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此类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是仅由某一方以其个人私产购入房产,但所有权却归于另一方;
又或者是一方父母承担全部购房款项,房产署名也只涉及该方的子女;
再或者夫妻两人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全部财物选择进行特殊约定,那么此类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也无法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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