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二、行政处罚如何组织听证会
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行政机关有必要遵循以下步骤来精心筹备和安排相应的听证会议:
首先,让当事人明确表达对举行听证会的强烈诉求;
其次,由行政机关接手组织相关工作,包括确定听证时间、地点以及参会人员等具体事宜;
紧接着,在指定的日期正式进行听证会,其中主持人需负责引导和掌控整个流程,让所有的当事人畅所欲言;
最终,行政机关要依据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编写听证会的详细记录,同时也要依法根据所收集到的证据资料做出全面且公正的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减轻行政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