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需要承担责任。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应视为对合同内容包括《保证合同》中保证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
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一、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需要承担责任。

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应视为对合同内容包括《保证合同》中保证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空白合同签字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空白合同时的签署效力问题,应该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倘若在空白合同上做出的之后添加的合同条款,完全系双方原先已经经过深入磋商并达成共识的结果,且成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述,那么即便其中一方在签署空白合同时率先走在前面,也能够被认定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然而,若后来添加的条款仅仅代表了某一方的主观意见,而另一方对此提出异议,那么此份合同便可视为无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当双方法人采取合同书款式签订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完成签名、盖章或指模签署的时刻起,合同即刻生效。

在此之前,若有一方已先行行使了主要责任义务,且得到另一方的接受,那么此份合同仍然应被视为生效合同。

当然,对于那些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双方法定约定必须采取书面方式设立的合同,即使当事各方没有以书面形式签订这份合同,但只要他们中的一方已经实质性地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此时予以认可,那么这份合同同样应被视为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需要承担责任。

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应视为对合同内容包括《保证合同》中保证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2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空白合同签字承担责任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空白合同签字承担责任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空白合同上签字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空白合同上签字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合同生效需要依法成立,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签订。
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
而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认为也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事后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完全是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尽管一方是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形式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会有,一般如果是一方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其后添加的内容多半都与其真实的意思有出入,而其之所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也很可能存在一方欺诈之类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这是在理论上进行分析,而实践中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要想主张合同无效,我们需要证明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份空白的合同,未载明合同的内容,而现在这个合同的内容,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空白合同签字也要承担责任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空白合同签字也要承担责任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借款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合同生效需要依法成立,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签订。
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确定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
而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认为也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事后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完全是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尽管一方是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形式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会有,一般如果是一方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其后添加的内容多半都与其真实的意思有出入,而其之所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也很可能存在一方欺诈之类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这是在理论山进行分析,而实践中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要想主张合同无效,我们需要证明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份空白的合同,未载明合同内容,而现在这个合同的内容,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空白合同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空白合同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空白合同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空白合同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
《侵权责任法》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这个条文其实更大的作用在于阻吓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促使大家遵守公共生活规则,避免造成损害。目的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笔者认为,在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是比较合适的。
1、这类案件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人,受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更不可能知道,由全体所有人就自己无过错或者与损害事实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来承担证明责任比之要求受害人证明具体的加害人来说更容易些,也跟符合的要求,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2、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符合公平原则
举证之难往往限制了受害人提讼,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使受害人摆脱了必须举证具体谁为真正致害人的劳累和束手无策,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法律是当事人寻求的最终保护途径,由于法律的过高要求,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被拒之门外,自己承担责任,加重了受害人的不幸,也会使当事人对法律失去信心。因为这样的高空落下物行为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安全,每一个在建筑物旁的道路上行走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3、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为裁判提供了依据,统一了裁判结果
《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出台,填补了法律的空白,解决了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为裁决提供了依据,保证了裁判结果的统一。《侵权责任法》未出台前,针对同样的事实,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
一,裁判结果完全不同,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造成了每起案件均提起上诉、申诉及!重庆烟灰缸案件一审后,大多数被告均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即使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仍有绝大多数被告提起申诉。济南菜板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后,原告仍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此类案件,至今尚未听说有缠诉事情发生。
4、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能体现法律的精神

一,有助于受害人的救济。显然,让一个已经遭受不幸的受害人来承担全部损失是不合理的,况且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是一个集体,其负担风险的能力更强。

二,有助于发现真正的行为人,在由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那些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了避免“背黑锅”,就会想办法去找出真正的责任人。也许有人本来就知道谁是真正的抛物行为人,如果这个知情人要为真正行为人承担责任,他就会有动力揭发反之,他更可能选择保持沉默。

三,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如果在没有明确的抛物人的情况下,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那么可能会激励那些真正的行为人继续进行高空抛物,或者那些原本不高空抛物的人也会加入抛物的行列。但是确立了这一规则后,那些高空抛物者想要抛物时,不仅需要小心注意楼下经过的路人是否可以发现他,而且更得注意周围的邻居是否可以发现他。当高空抛物者成为过街老鼠时,这种现象就可能减少。
总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所有人就其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不存在过错,如事发时家中没人等负举证责任,免除了对受害人过分的要求,能更有效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我们每个人不可能仰着头走路,而法律上的充分保障才能使我们每一个人从楼前或楼下行走时,都有充分的安全感。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9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营业执照的名称为空白,我可以改个名字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第十四条第二款改为“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三款改为“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空白合同签字是不是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空白合同签字是不是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司让在空白辞职书签字是计么意思?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最好不要签字,因为当事人主动辞职的,通常没有经济补偿。只有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9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营业执照为空白,加个名字,工商有权处理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第十四条第二款改为“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三款改为“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要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高空坠物致人伤害甚至死亡,当属公共安全问题,要么是治安案件,要么是刑事案件,作为政府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有责任就此展开侦查。但在济南菜板案中,受害人死亡后,当地公安部门以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显然是在逃避义务,就连公民自杀死亡如果存在疑点都要警发介入调查,何况这是活生生地被砸死!此种做法在社会上影响恶劣。当然在重庆烟灰缸案、深圳玻璃案,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均介入调查。深圳警方采取了核查及现场勘查、询问疑犯、等取证措施,并做了侦查实验,但仍旧不能确定玻璃是从谁家扔出的。这是否表明公安机关已经没有责任了呢否也。“在道路和行走中没有恐惧和危险,乃公共福利之所在。”政府管理社会,应保障公共安全,公民享有安宁生活的权利。连走在马路上都会受到人身危险,公民安全感何在连待在家中(高层居户)都要被索赔,公民安全感何在政府管理社会不是看经过,而要看结果,像高空坠物伤人,公安部门无法查明加害人时,政府则要买单!《国家赔偿法》施行至今已有十三个年头,最高人民及陆续颁布了与支配套的《解释》(规定)等司法解释。客观地讲,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是在谨慎地发展。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现行法律体制详细地规定了赔偿机关、赔偿秩序、赔偿范围等。笔者认为可以在赔偿范围的八条中增加一条关于高空坠物伤人经公安机关侦查,仍法查明加害人的条款,由受害人向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提起国赔偿,其赔偿秩序适用该法及其司法解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空白合同签字是否承担责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