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协议离婚应当注意,离婚协议是否有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约定条款,需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取离婚证等;
2、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感情确已破裂,且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离婚过程中,有许多至关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若采取了诉讼离婚的方式,应着重了解婚姻关系是否合法且有效存在,当事人的意愿是否真实并完全出于自愿,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以及调解程序是否已穷尽努力却未能取得任何效果等等;
而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人士来说,同样需要注意的因素包括是否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手续、是否已经制定了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已经度过了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并且,此点尤为关键,必须由本人亲自前往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协议离婚应当注意,离婚协议是否有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约定条款,需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取离婚证等;
2、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感情确已破裂,且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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