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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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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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上限为三年。要求当事人须在知道权益受损及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后起算,最长时效可达二十年。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下,法院可裁定延长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上限为三年。

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获得诉讼保护的民事权益:

首先须知悉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其次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自上述两个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时效可达二十年。

在法律另外有规定或是有特殊情况的时候,人民法院会依据申请进行裁决是否需要延长诉讼时效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屋买卖的交付行为如何认定

对于房子的“转交”,大家普遍认为这就等于房子开始正式投入使用了,但是如果买卖双方之前有特别的协议那就是另当别论啦。

所以呢,我们平时说的“拿到钥匙就能进门住”这种情况,其实也是属于房子交付使用了,除非有特殊约定哦。

从法律角度来看,卖房方是有责任要把满足正常使用标准的房子交给买房方法,这个里面不仅包括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也会参考当时他们自己的协议来决定呢。

具体到每一套房子的交付过程,其实就是指的开发商和买了房子的小伙伴们一起完成验收交接的那一刻,开发商需要出示房子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房子完工验收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等),并且还得按照他们的协议给买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上限为三年。

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获得诉讼保护的民事权益:

首先须知悉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其次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自上述两个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时效可达二十年。

在法律另外有规定或是有特殊情况的时候,人民法院会依据申请进行裁决是否需要延长诉讼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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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纠纷诉讼由哪个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理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但并不是所有的涉及到房产的案件都是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因为在具体案件中,并非所有涉及到房产的案件都是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比如: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中一般都会涉及到房产,但是这类案件的管辖的确定,却并非依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这一原则确定。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这一条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因不动产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而不是案件中涉及不动产的,就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我们常接触到的如:所有权确认纠纷、返还原物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中标的物属于不动产时,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该案。还有一类合同纠纷案件,一般也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那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类案件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紧密联系,涉及诉讼时,一般都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受理案件。但是并不能因此就理解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不动产,理所当然就因由房屋所在地人民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多数由房屋所在地人民受理,其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该条中合同履行地一般是与不动产所在地存在竞合,但受理该类案件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地人民有管辖权。
二、房屋纠纷的诉讼时效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不予受理。
(二)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
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不予受理。
(三)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
(四)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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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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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不是定向安置户而购买定向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定向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向我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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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赁纠纷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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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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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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