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生子能否将孩子送人合法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取得结婚证而生育子女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并不被认可为合法夫妻关系,因此他们所生的私生子若被非法送养,便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庇护。
同时,通过私下协商并支付金钱来获得婴儿抚养权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而且也是一种违法的举措。
在我国现行的儿童收养制度中,对于领养父母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及条件要求,只有符合各方面条件者经由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提出领养申请,随后完成所有法定的收养手续后方能名正言顺地抚养孩子。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任何未经官方依法批准的私自送养或收养行为都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
此外,如果您有意成为一名合格的收养父母,那么您首先需要接受民政部门的全面评估。
该评估会综合考虑诸如住宅条件、经济收入、婚姻状况、文化教育水平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个人品德行为等多个因素。
一旦经过严谨的评估,您方具备领养孩子的资格,并且可以更加切实地确保被收养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与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未婚生子能争夺抚养权吗
关于未婚生子能否获得抚养权,我们要明确一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法定权利。
而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子女的身心健康需求,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作出公正裁决。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当跟随母亲生活。
但若是母亲存在患病状况不佳,导致患儿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或是虽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责任,此时父亲有权提出将子女带到身边抚养的请求;
又比如因为其他原因,使得孩子确实无法跟随着母亲生活等等,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孩子就有可能被交给父亲来抚养。
然后,父母可以通过自觉签订协议,约定由父亲抚养不满两岁的孩子,只要这样做不会给孩子带来任何不良影响,便能够取得法律认可。
再者,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两岁了,不仅父亲想让他生活在自己身边,而且母亲也有同样的愿望,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比如,已经为孩子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生育能力;
孩子长期跟着父亲或者母亲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他们的成长非常不利的话;
夫妻两人中,只有其中一方没有别的孩子,而对方却有多个儿女的话;
或者孩子在原生家庭中的成长环境比较好,但是另一方患有经常复发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个人习惯或是生活方式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重大威胁(例如赌博,酗酒,行为不端等),都有理由作为让孩子跟随父/母生活的优先考虑条件。
此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如果希望陪伴自己的孙子孙女或者外孙子外孙女,特别是当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体健康,又完全有能力让孩子得到妥善照料时,这也是一个让孩子跟随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相似生活的重要因素。
还有就是,如果父母他们对于八岁或者更大年龄的孩子跟谁生活有争议的话,就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在保护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互相商量轮流抚养孩子,这也是得到法律承认和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取得结婚证而生育子女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并不被认可为合法夫妻关系,因此他们所生的私生子若被非法送养,便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庇护。
同时,通过私下协商并支付金钱来获得婴儿抚养权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而且也是一种违法的举措。
在我国现行的儿童收养制度中,对于领养父母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及条件要求,只有符合各方面条件者经由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提出领养申请,随后完成所有法定的收养手续后方能名正言顺地抚养孩子。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任何未经官方依法批准的私自送养或收养行为都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
此外,如果您有意成为一名合格的收养父母,那么您首先需要接受民政部门的全面评估。
该评估会综合考虑诸如住宅条件、经济收入、婚姻状况、文化教育水平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个人品德行为等多个因素。
一旦经过严谨的评估,您方具备领养孩子的资格,并且可以更加切实地确保被收养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