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取新员工培训费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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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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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有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不得借此向员工收取额外费用,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公司需自行承担全部培训成本,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犯。
企业收取新员工培训费合法吗

一、企业收取新员工培训费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职业培训乃是企业应尽的法定责任,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无权向员工额外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费用。

此乃非法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义务独立负担所有的培训费用支出。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二、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是合法的吗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职业培训乃是企业应尽的法定责任,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无权向员工额外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费用。

此乃非法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义务独立负担所有的培训费用支出。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职业培训乃是企业应尽的法定责任,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无权向员工额外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费用。

此乃非法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义务独立负担所有的培训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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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合法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合法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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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新员工培训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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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培训费由谁承担现,请问员工培训
[律师回复]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新员工培训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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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合法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企业收取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费合法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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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新员工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新员工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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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
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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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如何做
[律师回复] 对于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如何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冰一词源于英国,意即打破僵局,缓和气氛的意思。该词被引入国内,意思是让一群陌生人通过自我介绍和一些简单有趣的游戏让大家在短时间内达到相互熟悉,相互交流的目的。新员工入职活动要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参与进来。这不是陈词滥调,因为这样员工们才会觉得心理上很舒适,办公室的氛围也会大不一样。举个例子,你可以让每个员工都说出自己手机音乐里存的最尴尬的一首歌。活动的原则是让每个人都在心里盘算自己一会要说什么,并且焦急地等待发言轮到自己。这样所有人都专心致志,整个气氛都会被调动起来。游戏是一个很好的破冰方法。因为它能让每个人都同时参与进来,而不是在一旁看别人表演或发言。
二、员工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三、如何进行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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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培训费用谁承担现在没
[律师回复]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我是新职员,在培训期,还没上岗,职位无固定工资和底薪的,如何得到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除了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否则均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rn《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rn(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n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rn(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n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n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r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r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n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n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rn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rn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rn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rn(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r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n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朋友刚刚开了一个公司,主要是负责建筑方面的事情,需要招聘一批员工,它们得签订一份合同,新员工入职培训合同范本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美工劳动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 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 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 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 中详细说明。
5.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 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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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
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可以要求赔偿培训费,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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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新员工岗前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每当有新的员工加入到一个公司都会有至少一次的培训,我们该怎么样进行有效的培训呢?
1.需要了解的知识,员工要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愿景、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市场前景及竞争;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本职工作基础知识和技能;
2.技能技巧,技能是指为满足工作需要必备的能力,而技巧是要通过不断的练习才能得到的,熟能生巧,像打字,越练越有技巧。
企业高层干部必须具备的技能是战略目标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力方面的训练;
可以通过“人才测评+访谈”的模式,我们就能对他的五项素质做一个大致的评判,重点是考察他的概念思维。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培训。
3.态度培训,员工的态度决定其敬业精神、团队合作、人际关系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
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职业化精神,在这些方面的培训,大部分企业做的还不够。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新员工培训必不可少的相关内容包括:
1.企业概况:公司业务范围、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未来前景、经营理念与企业文化、组织机构及各部门的功能设置、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4.实地参观:参观企业各部门以及工作娱乐等公共场所;
5.上岗培训: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在整个培训中,了解和认知的部分都得到了重视和体现,然而在帮助员工更好更快进入他的职业新起点、领他上路的这一层面上,很多企业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如何把员工的状态调整到位。


人的心态非常微妙,是不容易把握的因素,不是单纯性的信息传递就可以达到调整目的,只能通过创造一种体验,让员工去感受和体会。因而新员工与公司、与同事、与自己的工作建立情感链接,是新人培训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公司企业文化及各种规章制度既定的前提下,新人培训可以通过许多技巧来增强新人对公司和新环境的积极情感:
1.新人与新环境的情感接触,从他到职报到那一刻开始已经启动。因此,新人入职第一天,其办公位置整洁,办公用品齐备,能够给予员工一个舒适而亲和的环境,使其更快得到自己受接纳的感受;
2.一封简短的Welcome letter,有专人带领他认识自己的上司,同事和下属,能给予新人极为温暖的感觉,对新环境产生家的归属感;如果是新员工集体报到,一个稍加设计的专门接待厅,可以传递同样的信号;
3.入职培训本身是否设计得全面系统、科学有条理,是影响新员工对公司印象的一个因素,而在执行上,培训计划是否清晰简明并第一时间让新人了解,整个培训各个阶段各种材料准备是否充分,组织是否效率高,等等,同样影响新员工对公司的判断;
4.有关企业的概括及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已经能够达到介绍的目的,但是如果使用多媒体工具或者安排专人进行讲解,不但可以让员工感受到公司为他们所花费的精力,感觉人性化的关怀,更可侧重引导员工去关注希望他们关注的,比如强调公司的各种福利或突出制度中的特色等;
5.培训的形式和场地等尽可能多样化和灵活化,有助于建立公司的人性化形象,进一步增进新员工与公司的情感链接。
总之,新人培训的使命实现,功夫不仅在常规说教之间,而是要内延和外伸到新员工入职后与新环境发展的接触的各个环节,注意好每个小细节,体现更人性的关怀,我们可以用T12测评来了解新员工,能够帮助建立员工对新工作的归属感和积极性,为成就卓越表现做好前期工作。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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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承诺培训完毕保送国企,去公司培训后才知道所谓的国企仅仅是个挂名国企,并不是真的国企,这个国企是培训机构老板哥哥来的公司,也没有什么业务,这种情况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吗?
[律师回复] 第九条
前半句,能够接受,也可履行;
后半句,不得在。。。。
这句话属于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你可以自己学习下。以下摘自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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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培训协议员工要给培训费吗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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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最近新招了批员工,需要给他们做新员工培训,老板要求把培训方式完善下,咨询下员工培训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九大常见的员工培训方式讲授法:属于传统模式的培训方式,指培训师通过语言表达,系统地向受训者传授知识,期望这些受训者能记住其中的重要观念与特定知识。
研讨法:按照费用与操作的复杂程序又可分成一般研讨会与小组讨论两种方式。研讨会多以专题演讲为主,中途或会后允许学员与演讲者进行交流沟通,一般费用较高。而小组讨论法则费用较低。
游戏法:是指由两个或更多的参与者在遵守一定规则的前提下,相互竞争并达到预期目标的方法。游戏的形式取决于游戏的内容,通常游戏中含有竞赛和变革的内容。游戏只是手段,目的是培养学员的各种能力。
角色扮演法:指在一个模拟的工作环境中,指定参加者扮演某种角色,借助角色的演练来理解角色的内容,模拟性地处理工作事务,从而提高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
视听技术法:就是利用现代视听技术(如投影仪、录像、电视、电影、电脑等工具)对员工进行培训。
工作轮换法:这是一种在职培训的方法,指让受训者在预定的时期内变换工作岗位,使其获得不同岗位的工作经验,一般主要用于新进员工。现在很多企业采用工作轮换则是为培养新进入企业的年轻管理人员或有管理潜力的未来的管理人员。
网络培训法: 这是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培训方式,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内部网,将文字、图片及影音文件等培训资料放在网上,形成一个网上资料馆,网上课堂供员工进行课程的学习。这种方式由于具有信息量大,新知识、新观念传递优势明显,更适合成人学习。因此,特别为实力雄厚的企业所青睐,也是培训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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