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随着个人工作年限的逐年增加,工龄亦相应上升,无法因为雇员转岗或者跳槽等原因而产生直接相互影响。
在此基础上,关于年假的长短,同样不受雇员是否更换职业的影响。
按照相关法规的严谨要求,只要有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工作经历,便可依法享有带薪年假待遇。
具体年假期限如下:
若雇员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则享有的年假天数为5天;
工作年限为10年至20年间,年假天数增至10天;
而当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20年,年假天数将延长至15天。
值得关注的是,以下几种情况同样会被计算进年假应享天数之中:
(1)企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合并重组等活动,原有职工继续留在公司任职的,他们在进行这类调整和重组之前的工作年限将会被归纳入本企业工龄体系;
(2)雇员在因工受伤导致暂时无法上岗而需要治疗期间,这部分时间会被视为全日制工作时间,被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之内;
(3)雇员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而必须停下工作接受治疗,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这段时间将会被记录到本企业连续工龄当中;
(4)病人在康复之后如果没有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的,那么除了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那段时间之外,前前后后的工龄仍然可以合并计算;
(5)雇员在离职停薪留职期间以及接受审查观察期间,这部分时间都将被视作是本企业工龄的一部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处累计工作代表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与单一企业工龄非同一概念。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二、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通常情况下,随着个人工作年限的逐年增加,工龄亦相应上升,无法因为雇员转岗或者跳槽等原因而产生直接相互影响。
在此基础上,关于年假的长短,同样不受雇员是否更换职业的影响。
按照相关法规的严谨要求,只要有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工作经历,便可依法享有带薪年假待遇。
具体年假期限如下:
若雇员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则享有的年假天数为5天;
工作年限为10年至20年间,年假天数增至10天;
而当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20年,年假天数将延长至15天。
值得关注的是,以下几种情况同样会被计算进年假应享天数之中:
(1)企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合并重组等活动,原有职工继续留在公司任职的,他们在进行这类调整和重组之前的工作年限将会被归纳入本企业工龄体系;
(2)雇员在因工受伤导致暂时无法上岗而需要治疗期间,这部分时间会被视为全日制工作时间,被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之内;
(3)雇员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而必须停下工作接受治疗,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这段时间将会被记录到本企业连续工龄当中;
(4)病人在康复之后如果没有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的,那么除了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那段时间之外,前前后后的工龄仍然可以合并计算;
(5)雇员在离职停薪留职期间以及接受审查观察期间,这部分时间都将被视作是本企业工龄的一部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处累计工作代表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与单一企业工龄非同一概念。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通常情况下,随着个人工作年限的逐年增加,工龄亦相应上升,无法因为雇员转岗或者跳槽等原因而产生直接相互影响。
在此基础上,关于年假的长短,同样不受雇员是否更换职业的影响。
按照相关法规的严谨要求,只要有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工作经历,便可依法享有带薪年假待遇。
具体年假期限如下:
若雇员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则享有的年假天数为5天;
工作年限为10年至20年间,年假天数增至10天;
而当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20年,年假天数将延长至15天。
值得关注的是,以下几种情况同样会被计算进年假应享天数之中:
(1)企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合并重组等活动,原有职工继续留在公司任职的,他们在进行这类调整和重组之前的工作年限将会被归纳入本企业工龄体系;
(2)雇员在因工受伤导致暂时无法上岗而需要治疗期间,这部分时间会被视为全日制工作时间,被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之内;
(3)雇员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而必须停下工作接受治疗,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这段时间将会被记录到本企业连续工龄当中;
(4)病人在康复之后如果没有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的,那么除了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那段时间之外,前前后后的工龄仍然可以合并计算;
(5)雇员在离职停薪留职期间以及接受审查观察期间,这部分时间都将被视作是本企业工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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