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一、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作为他人的担保方,您将肩负起相应的担保责任。

这其中主要包括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类型。

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那么作为担保人的您便有义务承担起还款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主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的话,这种情况就属于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一键咨询
  • 146****6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钱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作为担保证人,您所面临的风险之一是可能需要承担与借款人为连带还款责任人的角色。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履行其债务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利向您提出追索请求,届时,您将会面临需要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乃至违约金等多种款项的巨大压力。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担保行为还可能对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您的部分财产被法院查封或者强制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给别人做担保将承担什么后果
为他人提供担保时,无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都需承担法律责任。责任主要分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担保。前者指债务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负责偿还;后者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主债务人欺骗担保人一节,债权人不知情,债权人是在信任主债务人的基础上才同意借款给债务人的,债权人无过错,应予更多保护。本案被告程某某虽是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当时对合同内容不知情,但其仍然在合同上签字,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在该合同上签字后合同即成立,不能因为签字顺序的先后否认合同的成立。2、关于被告程某某签字时的意思表示。尽管被告程某某在合同上签字时被主债务人告知,其是为借款3-4万元担保,但其签字时应该认识到主债务人可能超出范围借款,对超范围借款程某某持放任态度,这才是程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3、《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担保人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担保责任。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欺骗担保人一事知道或应该知道,因此程某某应对15万元承担担保责任。当然,由于尹某某欺骗了程某某,程某某由此受到的损失可要求尹某某赔偿。
我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合作单位借款由我的朋友出面作保,由于一些原因现在这份属于无效合同,那么想问问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律师回复] 担保合同无效的处理,是担保物权实务中的一个重大疑难问题。对此《物权法》第172条第2款和《担保法》第5条均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8、9条关于担保合同无效时的担保人责任的规定仍然有效,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在担保合同自身无效而主合同有效的场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债权人无过错”,指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既无过错,也不知担保合同存在无效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债权人可以获得与担保有效时相当的赔偿;而担保人的责任很大,其地位与债务人相等,均为债权人的连带债务人。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淸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时候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
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场合,《物权法》第172条第1款和《担保法》第5条第1款均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因此,担保合同因与主合同有从属关系而无效。从司法实践看,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原则上比担保合同因自身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时的责任要小,甚至不承担责任。具体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担保人无过错”,指担保人对主合同的无效原因不知也不应知,或不存在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憎节的,在这种情况下,主合同的无效不应当由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结果,无效结果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担保人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这里的“担保人有过错”,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此时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上限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上限定“三分之一”的原因是主合同无效时,债权人、债务人原则上均有过错,即使债权人或债务人任何一方没有过错,担保人有过错,因担保合同无效是主合同无效所致,担保人的责任原则上不应当超过主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作为三方,按照均分计算的结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份额定为三分之一。同时,三分之一作为上限,一是不要求所有案件中都按照三分之一裁判,只要不超过三分之
一,具体判多少,视担保人与债权人的过错大小确定,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二是指“债务人不能淸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而不是债权人全部损失的三分之一。
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场合,即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有无效原因而各自无效的,《担保法司法解释》没有单独规定处理方法,没有规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此时应当从担保人、债权人各自的过错情况确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为无效,通常作为缔约者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方法,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某一份额,也就是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此时担保人的部分赔偿责任介于全部(如连带)和免责之间,法官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过错对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自由裁量,实现当事人利益的均衡。

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为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主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担保人因受骗提供担保,后担保人以受欺诈为由申请法院撤销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因被法院撤销而自始无效,依照缔约过失责任的原则要求,担保人在没有缔约过错时,不应当承担任何意义上的缔约过失责任。而且《担保法》第30条也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被宣布为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如担保人与债务人串通欺骗债权人,此时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41条规定的精神,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对债权人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应当明确的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据此,无效担保的担保人在因过错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后,有权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或者要求反担保人分担责任。因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原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担保人因其允诺承担责任,责任与权利相比通常不成比例。即便在担保无效时,无效担保人的责任也很可观,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且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具有代偿责任的性质,在理论上也可以自足。
至于担保人追偿的具体范围,则因追偿的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其中担保人向债务人的追偿,因为债务人是最终义务人,故追偿是无条件的,追偿的范围以担保人已经承担的责任范围为限;担保人向反担保人的追偿,因为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均系因自身过错对无效担保承担责任,故反担保人分担担保人所承担的部分责任比较公平,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裁量确定。
通过上面关于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给别人担保有什么后果
作为一名借款之担保人,您所应承担的可能风险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负责清偿债务、对您个人信用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可能遭受财产强制执行。若借款人无法如期归还其所欠债务,担保人则须依照事先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更进一步地说,担保行为将被如实记录于个人信用报告之中,这有可能对担保人未来的贷款申请、信用卡办理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担保人甚至可能需要出售自身财产以抵偿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2016年担保法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16年担保法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孩掸粉赶莠非疯石弗将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钱给他人担保有什么后果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证人享有请求被保证人提供反担保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当你作为一名保证人为他人借款进行担保时,你有权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若你最终承担起保证责任,根据该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你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将涵盖主债权以及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给别人借钱做担保会有什么后果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第六百八十九条以及第六百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倘若某人为他人借贷行为进行举证担保,那么他/她将有可能遇到如下几种潜在的风险:首先,一旦举证对象无法依照约定日期内归还债务时,那么提供举证担保的对象就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负起相关的举证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了偿还贷款本金、溢付的利息、罚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用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等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人担保时效
[律师回复] 1、《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亦经常发生约定的保证期间为3年以上,或者七、八年的都有,虽然约定期间明确,不像“二年以上”的约定不明确,但司法机关倾向于按主债务诉讼时效二年计算担保责任期间,既可及时督促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亦可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固定,并依法保障其追偿权的行使。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给人家担保有什么后果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