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别人做担保将承担什么后果
无论是作为出借方还是借款方的保障措施,为他人提供担保往往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与责任,这种责任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而言,若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当债务人无力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则应由担保人负责偿还此类债务,那么该规定便属于一般保证责任范畴;相反地,若有条款约定保证人以及债务人将共同分担并承担贷款本息的还款业务,那么此种做法就被视作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二、给别人做的东西,他自己触电了要赔偿吗
在受害者遭遇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其因为接受治疗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由于工作耽误而损失的收入,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工资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需的营养补充费用等,根据法律规定,有责任对其进行赔偿的义务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之际,无论是作为债权人亦或是债务人,皆须对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责任主要被划分为两种类别:即一般保证责任以及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一般保证责任是指在债务人身陷债务无法清偿债务之困境之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偿还义务;而连带责任担保则代表着此时的保证人需要与债务人为债权者共同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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