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挪用资金罪案件中,关键证据包括财务记录(如银行转账、账簿)、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同事、审计员等)、书面文件(合同、邮件)及嫌疑人供述。专业鉴定如审计报告也有助于确认挪用细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需综合确凿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后方可定罪。若嫌疑人提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简言之,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需多方面证据支持,且考虑归还情况。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挪用资金罪相关案件中所必需的主要证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财务记录,这其中涵盖了诸如银行转账记录、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等,这些都能够直接证明犯罪分子的资金被挪用的具体情况以及涉案金额;其次是监控录像,若犯罪行为涉及到银行或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动,那么监控录像便可能成为揭露真相的关键性证据;再者是证人证言,这其中包括了来自同事、管理层、审计人员等人的证词,他们的证言可以有力地证实犯罪嫌疑人的挪用行为;此外,书证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例如借款合同、借据、电子邮件往来记录等等,它们可以明确揭示出资金被挪用的具体目的和操作手法;最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尽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仅仅凭借口供并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但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仍然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来使用。另外,还有一些专业性的鉴定意见,比如审计报告、财务鉴定等等,这些都能为确定挪用资金的数额和用途提供科学的依据。在实际情形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所有的证据,并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对所认定的事实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确保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只有当证据确凿、充分时,才能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之前已经归还了挪用的资金,那么他将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相关案件中所必需的主要证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财务记录,这其中涵盖了诸如银行转账记录、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等,这些都能够直接证明犯罪分子的资金被挪用的具体情况以及涉案金额;其次是监控录像,若犯罪行为涉及到银行或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动,那么监控录像便可能成为揭露真相的关键性证据;再者是证人证言,这其中包括了来自同事、管理层、审计人员等人的证词,他们的证言可以有力地证实犯罪嫌疑人的挪用行为;此外,书证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例如借款合同、借据、电子邮件往来记录等等,它们可以明确揭示出资金被挪用的具体目的和操作手法;最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尽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仅仅凭借口供并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但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仍然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来使用。另外,还有一些专业性的鉴定意见,比如审计报告、财务鉴定等等,这些都能为确定挪用资金的数额和用途提供科学的依据。在实际情形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所有的证据,并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对所认定的事实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确保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只有当证据确凿、充分时,才能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之前已经归还了挪用的资金,那么他将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2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在挪用资金罪案件中,关键证据包括财务记录(如银行转账、账簿)、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同事、审计员等)、书面文件(合同、邮件)及嫌疑人供述。专业鉴定如审计报告也有助于确认挪用细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需综合确凿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后方可定罪。若嫌疑人提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简言之,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需多方面证据支持,且考虑归还情况。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在挪用资金罪案件中,关键证据包括财务记录(如银行转账、账簿)、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同事、审计员等)、书面文件(合同、邮件)及嫌疑人供述。专业鉴定如审计报告也有助于确认挪用细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需综合确凿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后方可定罪。若嫌疑人提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简言之,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需多方面证据支持,且考虑归还情况。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证据要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挪用资金罪证据如何收集: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1、主体方面应掌握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工作单位、单位性质、部门、职务、职权及获得职务、职权的具体时间等。
2、在主观方面要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有归还的打算等;如果是共同犯罪,还应讯问犯罪预谋的过等等。
3、在犯罪客观方面应查清:
(1)具体实施挪用行为的时间、金额、次数、参与人等;
(2)所挪用公款的来源及性质;
(3)挪用的具体手法;
(4)挪用的公款形式----现金、有价证券等以及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5)所挪用公款的去向、用途及实际挪用周期;
(6)是否有归还本息的准备或事实;
(7)挪用公款的归还情况;
(二)证人证言询问有关知情人,询问内容应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相互印证,大致应包含:
(1)证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2)犯罪嫌疑人如何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
(3)涉案款物的性质及所有权情况;
(4)挪用公款的时间、次数、形式、总额及挪用的手段;
(5)所挪用款物的本息归还情况;
(6)单位帐务处理情况及挪用人的隐瞒、欺骗情况;
(7)发现犯罪行为的时间、原因等详细情况;
(8)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
(9)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情况。
(三)物证应全面收集与本案有关的物证。
(四)书证(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应包含身份证、户籍本、个人档案登记表中的履历表、任命书、职权证明等;(2)被挪用款物单位的性质、营业执照等;(3)证明公款性质的书证;(4)证明公款是特定款物的书证;(5)涉案单位相关时期的会计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6)其他有关书证。以上证据的获取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在挪用资金罪案件中,关键证据包括财务记录(如银行转账、账簿)、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同事、审计员等)、书面文件(合同、邮件)及嫌疑人供述。专业鉴定如审计报告也有助于确认挪用细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需综合确凿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后方可定罪。若嫌疑人提前归还资金,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简言之,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需多方面证据支持,且考虑归还情况。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同事的舅舅和几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是在大学期间就开始策划的,毕业三年后就开创了。现在公司规模很大,经营的也很好。上周公司查财务时发现有员工私自挪用资金,根据规定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 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 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 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客体不同
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三)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挪用公款罪表现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并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掌握国家救灾、救济等款物的财会人员或有权调拨特定款物的人员,即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挪用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挪用则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
挪用公款罪与罪的区别
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公共财产。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使用公款,后者是占有财物。
(3)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为永久占有。
(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挪用公款的数额并不等于对所有者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公款的本息要全部归还或追缴;而数额就是对所有者的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罪只要非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
(6)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挪用公款未超过一万元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时,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而行为一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
(7)量刑程度不同。后者要比前者处罚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员存在着挪用资金的这样一种客观行为的证据,都可以具体的,包括有一些物证书证或者是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和视听资料,电子监控都可以。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司的一同事因为前期炒股亏的一塌糊涂,没有资金投入就私自挪用了公司的资金投入进去,之前还挪用了一笔公款现在也被调差出来了,对于私自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在于什么?
[律师回复] 刑法上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的差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1、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2、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总之,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一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由于刑事案件均由检察院侦查起诉,因此,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便获得法院较轻的量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表舅的儿子现在被抓了,具体原因是他儿子在老板出差期间私自挪用了公司的资金超过十万元,还挪用了一笔公款,表舅比较担心儿子,私自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的区别在于什么?
[律师回复]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
(1)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
(2)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
(1)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
(2)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量刑不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证据
认定挪用资金罪的所需的证据主要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入手。主观方面:证明犯罪本人是出自于主观方面以及其挪用资金的目的、金额、参与人等。客观方面:证明犯罪主体为公司所属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确实侵占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构成犯罪情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从多次挪用公款与多次连续挪用公款并用后一次挪用公款归还前一次挪用公款的量刑应有所区别。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都未还,应按多次挪用公款数额累计确定量刑,对此认识较一致。但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这种情形,根据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实际数额认定。但多次挪用公款与多次连续挪用公款并用后一次挪用公款归还前一次挪用公款之间在量刑上同等对待并不合理。笔者认为,应对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如何量刑作出明确的规定。例如,可以用挪用公款的数量和挪用公款的时间之间的函数关系来确定被告人的刑期,用函数Y=(nm)Y代表刑期,代表挪用公款的时间,代表挪用公款数量来计算。因为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的时间和挪用公款的数量都是反映行为人危害性的两个重要因素,挪用公款的时间越长(实际使用公款时间)和数量越大都表明危害性越大。
其次,应对挪用公款的时间长短如何影响量刑作出具体规定。在挪用公款定罪量刑中挪用时间要求上,挪用公款罪在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挪用公款时间要三个月以上才构成犯罪,对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和进行营利活动的并没有时间要求,只要发生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数额达到法定要求,即使挪用公款时间为一天或几个小时也构成挪用公款犯罪。但是,在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前提下,法律或司法解释却没有根据挪用公款时间长短规定相应的刑种和量刑幅度。
最后,应拉大挪用公款后归还与不归还之间的量刑幅度(差距)。挪用公款罪的危害性,除了体现在单位的公款使用权被侵犯外,还有一个潜在的危害就是公款被挪用后很容易诱发或产生公款所有权的完全丧失。从司法实践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挪用公款案件是由于挪用人将公款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给他人使用后,无法归还而导致案发的。挪用公款不能归还,实质上的危害性与公款危害性无异。尽管修订后的刑法加大对不归还的打击力度,但仅对挪用数额巨大不归还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对挪用数额未达巨大不归还的情形未作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就容易造成量刑的随意性,造成许多案件被告人采用其他规避法律手段拒不归还挪用的公款,给发案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挪用公款客观上不能归还的,无论数额是否巨大都要加大处罚力度。另外,对案发前后积极退出挪用公款的也应视情况从轻或有条件地从轻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是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