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处理离婚情形中的房产分割情况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若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购置,则此类房产理当归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范围之内。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能就房屋的分配达成合理的共识,即可依照约定执行。
其次,若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是用其个人已知的婚前财产购置此房屋,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这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在离婚诉讼中其他方将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请求或主张。
最后,如果是由某一方在婚前购置并全额支付款项的房屋,那么在离婚Case中无论另一方持有如何的观点和看法,都无法对此类房产提出分割的请求或主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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