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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真的没事吗
虽然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此案已经尘埃落定,无须再担惊受怕,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未判决前能够在外面正常生活。
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方,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汇报。若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么取保候审的资格很可能会被取消,甚至可能会被重新收押。
另外,即使获得了取保候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也不会因此而停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仍然有可能面临着审判以及相应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真的需要报到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施行取保候审的公安局机关应指派专人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和考察职责,并定期向其上级县级公安局提交关于取保候审实施状况的报告,同时将此情况通报给做出取保候审批准决定的检察院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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