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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的税收怎么交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
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二、分公司的税收在哪里缴纳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地点,您可选择于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缴纳,或将所有应缴税款汇总至母公司,再由总公司统一集中缴纳。关于旗下分公司的具体缴税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第三十日起,贵公司可凭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以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其次,向所在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申报与缴纳工作;
最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履行交纳税收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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