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应当由办案机关收缴入卷,不可以再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刑拘或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刑拘或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网签吗现在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期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无法顺利申请到签证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仅仅允许他们在固有的县或城市的公安机关所辖范围内活动。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尝试申请签证,便有可能借此机会逃脱司法监管,甚至远赴海外,从而给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取保候审期间,按照法律程序,身份证应由负责该案件的执法机构代为保管并装订入卷宗之中,不再允许当事人自行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当公民在领取了居民身份证之后,如果因为触犯刑法而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那么他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将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并归入到个人的案卷档案中进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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