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能否被保全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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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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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同时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是一种当事人为规避未来的风险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的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一种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人身损害赔偿能否被保全

一、人身损害赔偿能否被保全

可以。

同时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财产保全是一种当事人为规避未来的风险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的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一种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无过失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年吗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诉讼时效的规定为三年。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受害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时,将适用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限,即此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且从受害方得知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刻起开始计时。若存在特别情况,可经由权利方提交书面申请后做出适当延长。所谓人身损害赔偿,主要系指自然人所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基本人权遭非法侵犯,并由此导致受伤、残疾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形式的损害。在此类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要求加害方通过支付财产赔偿等方式来实施救济与保护,这也是侵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同样具备一定的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确有此可能,此外,您同样可以尝试申请先行执行。所谓财产保全,乃是当事人在面对未来风险时,为了保障自身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而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开展保护性措施的一套机制。在涉及人身伤害的赔偿案件中,其责任追究原则被视为处理此类事件的基石和重要准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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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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