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定要本人到场吗
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是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
在离婚事件中,并不强制要求支付抚养费用,这可以由您与前配偶共同商议决定。在离婚完成之后,如果孩子是由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就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完成整个过程仍然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
首先,你们需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离婚协议书,并且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这份离婚协议内容应包含你们对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及对子女抚养、财物分配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的共同意见。由于冷静期的存在,在30天内如果你们未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这次的离婚申请便会被取消。法庭对于起诉离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必须提供充足且合法的证据和资料才有可能被立案,而且在法律上只有确信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程度,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的相关文件包括:民事起诉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婚起诉状;以及证明您与伴侣之间真实婚姻关系的有效结婚证件;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您并非首次提交离婚诉讼申请,那么您可能还需要提供以往的离婚案子经过审理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裁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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