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和解决。
首先,若您与伴侣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但对方却持有异议,这种情况下,您仍有权利坚持离婚。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倘若您首次提起离婚诉讼,且您的配偶坚决反对离婚,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做出不准离婚的裁决。
这是为了给您们双方,尤其是不愿离婚的一方提供更多的时间来修复彼此之间的感情裂痕,从而增进夫妻间的和谐关系,以期婚姻能够得以维系。
2.若您在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裁决后的六个月内,仍然坚定地要求离婚,您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将更倾向于支持您的诉求,并做出离婚的判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我们随时愿意为您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对方不离婚可以单方起诉离婚吗
在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彻底破裂以及其实施调解后无果的情况,作为判断其是否应被准予离婚的关键依据。对于夫妻中任何一方希望解除婚姻的诉求,他们应该先寻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的话,则可直接向法庭申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应该优先尝试开展调解工作;但倘若双方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可挽回地破灭,那么即便调解最终失败,法院也应对此类情况予以许可,并作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面临配偶坚决反对离婚的局面时,尽管可能首次遭到拒绝,仍然有机会通过间隔六个月后再行提起诉讼以争取实现离婚。虽然法院通常旨在给予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关系修复,然而若您坚定所选,那么第二次起诉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使离婚成为现实。请务必根据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恰当判断与决策,如遇到疑难之处,本部门将竭诚为您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