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侵犯的财物既可以是有形的财产,也可以是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构成诈骗
依据我国刑法法规的明确规定,认定欺诈犯罪需符合如下五个方面的具体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骗行为,这一欺骗行为在客观上往往体现为捏造虚假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
其次,行为人的欺骗手段致使受害者陷入认识上的误区;
再次,受害者因受到这种认知错误的影响而做出了涉及到其财产权益的决定或行动;紧接着,行为人通过种种方式获取了该笔财产,这其中既包括积极财产数量的相应增长,又涵盖消极财产价值的相应缩水;
最后,受害者因此遭受到了财物损失。只要所有以上五项条件皆已得到充分满足,便可判定该行为构成欺诈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获取了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即可视为构成了诈骗罪。在诈骗罪中,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其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且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