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理解中,“净身出户”并不意味着您无需为子女承担抚养费用。
事实上,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夫妻离婚时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都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毫无关系。
根据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作为未直接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您仍然需要负起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责任,而关于该费用的具体支付形式和标准,则由您们两位已经决定离婚的当事人自由商议决定。
假设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任何纷争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话,您还可以选择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
至于子女的抚养费金额,同样需要由你们父母亲双方进行协商确认。
如果也未能在这部分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获得公正的裁决。
具体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将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你们两人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前地方的生活水准来综合确定。
如果您具有稳定的收入,抚养费的给付比例通常可以按照您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确定;
假如同时需要负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其比例可以适当地予以提升,但最高上限应该控制在50%以内。
如果您的收入不稳定,抚养费金额在制定时,将会参考到您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类似上述的方法计算出来。
如果存在特别的情况,抚养费的比例还可以适度地提高或者降低。
只要是你们两位家长自愿平等地协议,由其中一方拥有来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并且由其负责承担这些孩子全部的抚养费用,那么这样的安排也是被若出现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无法保障子女所需的相关开支,甚至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那么我们的司法机关是不会承认和支持这样的安排的。
最后,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问题,一般是要持续到孩子长大成人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孩子年满16岁,但是他的主要生活来源并非自己的工作收入,而是依靠他人给予,并且这个收养人能够确保他的日常基本生活需求,那么此时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对其提供抚养费。
然而,如果已经成年的孩子还没有办法独立生活,那么父母仍需要承担起照顾孩子的义务,同时继续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在此我们必须指出,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完全放弃个人权益,也即“净身出户”,这种方式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当夫妇二人决定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有责任共同签署一份离婚协议。这个协议不仅应明确反映双方自愿终止婚姻这一意愿,还需表达对有关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偿还等重要事宜的共识。具体到财产分配层面,即使双方商定其中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这一约定同样具有合法性。道理非常简单,只要是基于双方自由意志且达成的共识,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净身出户”原则并不影响离婚夫妇对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法定责任与扶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尽管未能亲自抚养孩子,但父母仍应依照该法向子女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和保障;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或是由司法机关依据子女所需、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社会消费水准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而言,抚养费用应当占未承担抚养义务一方每月收入的20%-30%之间,但在特定情形下,这一比例可以适当调整。抚养义务持续至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为止,除非子女在年满16周岁之后仍然严重依赖于他人进行基本生存活动。若存在关于抚养费用支付问题的争议,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