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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可知,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并不适用于作为违约方进行抗辩的依据。
而在履行抗辩权方面,主要有四种方式:
即拒绝履行抗辩权、延迟履行抗辩权、部分履行抗辩权以及瑕疵履行抗辩权,这些均与合同效力待定无关。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了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并不属于违约方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在此基础之上,履行抗辩权主要囊括了拒绝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以及瑕疵履行这四种方式/情形,然而以上这些权益的实现并不会与合同效力待定的状态产生直接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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