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有何规定
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时,所涉的法定时间段为十个工作日。
这一期限自医疗救治终止之日起正式算起;
假如当事人因故受伤或丧失行动能力,则需从确认伤残等级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如果涉及到当事人的不幸离世,那就得从办理相关丧葬事宜所需的时间节点结束后着手计算;
至于对于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情况,则需要等待财产估算确定的那一刻才能开始计算赔付周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在涉及交通安全的事故中,双方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
首先,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由当事人共同就后续处理事宜达成一致,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报告;
其次,经双方同意调解后,应当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最后,若未能达成调解共识,当事方有权选择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交通管理相关机构对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事件处理所需花费的法定时间通常为10个工作日内,此期限以医疗救助疗程终结(针对受伤人员)或者伤残等级最终确认(若受伤人员无法做出个人决定)作为起始日期计算。而若不幸遭遇致人死亡的重大案件,处理周期将从丧葬事务全面完成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至于涉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其具体的处理周期则需要等待财产价值评估完成之后方可启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