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律师得以无须申请批准便可随时进行会晤,会面次数亦没有任何限制;
至于会面的时间段则需遵循看守所的作息时间表安排。
此外,律师在面对面交谈过程中还能享受到如下多种权益与便利:
首先,律师有权直接、单独地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接触,在此期间无需得到侦查人员的审批或认可,而且侦查人员也不得在场干扰;
其次,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面次数及会面时间不受侦查人员的安排约束,他们有完全自主权来根据自身的日程安排确定每次会谈的具体时间;
最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首次见面通常发生在公安局内,由侦查人员负责安排此次会见事宜,并选择特定的独立、密闭房间作为会面地点,禁止侦查人员在场干涉,同时也不允许对会谈话语内容进行录音或监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
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二、律师会见当事人一次多少钱
1.关于律师会见的费用,大约为数千元人民币,具体价格因案件规模及代理律师的执业资历而有所不同,目前市场上的收费标准大致为2,000至6,000元不等;
2.律师会见需经由犯罪嫌疑人本人书面授权(若原已获得委托,也可通过案件承办人员传递)或其亲属代为委托,包括但不限于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合法夫妻关系中的一方。表亲并不在此范围内;
3.在当前情况下,被羁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仅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家属并无此项权利;
4.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律师会见不再受制于繁琐的审批程序,只需得到委托人的正式委托即可进行会见。换言之,即便是在犯罪嫌疑人刚被捕入狱后的第一时间,律师亦有权立即安排会见事宜。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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