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遗失,如何补办
首先,如若您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并租赁房屋,那么中介通常会保留与产权方签署的原始合同副本,您可前往中介机构寻求他们提供复印件的帮助。
若对方明确表示无法提供,然而您对于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已有充分理解,比如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及方式、租赁期限等,那么原始合同遗失的情况下,对您的权益基本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您依然拥有合法的权利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并且中介无权将您强制驱离房屋所在的区域,也没有任何可能性去伪造合同。
如遇特殊情况,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假设您是直接从产权所有者手中租赁的房屋,只要您具备相关租金支付的相关凭证以及押金收据等文件,同样能够证明租赁合同确实存在。
具体来说:
1、倘若您所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届满,无论产权所有者是否已经将该房屋另行出租他人,都不再与您产生关联性的影响:
如果处于租赁合同有效期之内,即便合同副本不幸遗失,您仍然具有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权利;
2、若产权所有者否认或拒绝对租赁关系存在的事实进行确认,且拒绝退还押金时,你们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
假如协商未能达成有效共识,那么您具有提出诉讼至法院的权力,而案情诉讼所需的费用需由原告预先垫付,待诉讼结果确定之后,败诉方有权承担相关案件支出。
在此过程中,作为原告方,您需要搜集更多关于租赁关系存在以及产权所有者所做出违约行为的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损之日开始计算;但在特殊情形下,倘若涉案事项涉及“延期支付或拒不支付租金”的问题,则相应的诉讼时效调整为一年,由受损权益开始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此类特别案件,超过二十年的维权期限内,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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