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碰撞或剐蹭等安全事故的责任判定应基于当事人的行为对此次事实发生产生的作用程度之大小以及其过失情况的严重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后作出决定。
对于这类交通事故的成因,我们可以将这类原因归结为以下三类:
第一种类型是由于单一当事人的过错引发的交通事故,那么在此情况下,这名当事人便需要承担该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种类型是由两个或更多当事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将会根据每个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推动力及其过失的严重性的具体表现来区分主次责任并划分具体份额;
最后一种类型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各当事方都没有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过失,这时我们就可以称其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在此情形之下,各位当事人均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侵占罪的判定通常需符合以下四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其一,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应当存在着故意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恶意意图;其二,该行为人需要掌握对事故发生地所遗留财物的控制权限或者治理职责;其三,被侵占的物体应当与交通事故紧密相关,且在事故发生后处于无人照料或者失去控制的状态;其四,行为人需要采取隐匿、转移等手段,将上述财物实质性地据为己有。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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