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地域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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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并无特定地域限制的明确约束。此项条款主要针对何种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以及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机构进行了详细阐述。因此,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分析,取保候审并不存在任何地域方面的限制。
取保候审有地域限制吗

一、取保候审有地域限制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并无特定地域限制的明确约束。

此项条款主要针对何种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以及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机构进行了详细阐述。

因此,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分析,取保候审并不存在任何地域方面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有谅解书行吗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并无规定必须征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书方可准许。

然而,为了确保适当性和公正性,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其他方法可能会对公众造成更大的威胁;

再次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行照顾生活、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的风险;

最后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到,仍未完成审理工作,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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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地域限制吗
取保候审一般不存在什么地域限制,但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证他们能随时接受传唤,也能遵守相关规定,需要遵守这一原则。要是因为工作、学习等正当理由要去外地,经批准后才能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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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失业险有地域限制吗,有地域限制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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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地域限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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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地域限制吗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没有太严格的地域限制,不过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的人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执行机关可以对被取保候审的人的活动范围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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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地域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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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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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有地域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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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什么地域限制
取保候审在我国无明确地域限制,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常需在居住地接受监管,可正常活动。需遵守规定,如随时接受传唤,不得擅自离居。遵循规定可确保取保候审制度顺利实施,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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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失业险地域限制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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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领养有地域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一、收养孩子不需缴费,但须一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
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
(四)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一下几种情况
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3、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
4、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八)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如何领养孩子?如果您完全符合尚需领养孩子的条件,您就可以领养小孩了。
二、相关知识补充
(一)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完全收养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简单收养也称不完全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在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与其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古代的“兼祧”就是属于简单收养。当代国家中,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同时设立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制度,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
(二)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子女的行为。如我国《收养法》规定,夫妻不得单方收养子女。单独收养是指收养人为一人的收养,主要是指无配偶的收养(即独身收养)。
(三)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私法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实施的收养行为,它直接发生亲属关系的改变或转移。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收养形式。公法收养是指国家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慈善机构依法收留养育孤儿、弃儿,它不发生法律上的亲属关系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公法收养不是本章范围之内。
(四)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以收养是否依法成立为依据,将收养分为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依照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成立的收养为法律收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当事人以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父母子女关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为事实收养。我国有条件地承认事实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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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没有地域限制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不会设定严格的地域限制。但获得释放的当事人和被追究责任的人,在未获得相关机构许可的情况下,需要留在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域内。 取保候审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刑事法律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会综合考虑当事人和被追究责任的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和情节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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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地域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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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失业险有地域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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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有地域限制吗
取保候审制度设立的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定人身自由。原则上,取保候审申请不受地域限制,无论案件发生在哪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作出全面、公正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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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有地域限制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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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人行动有哪些限制,取保候审后果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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