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押金还给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享受取保候审权利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则待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可凭相关部门所出具的取保候审解冻通知或具有同等效力之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依法领取已被予以退回之保证金。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所缴付之押金,确有可能得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时,待他们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便可凭借特定机关开具的取保候审解除冻结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前往指定银行,依照法定程序领取已经退还的保证金。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所缴纳的保证金,确实存在着获得退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