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取保候审金额怎么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应由决策机构综合参考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畅进行的必要性、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性质及其严重程度、违法行为可能判处的刑罚之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能力等。
关于具体的保证金数额,本条款并未明确规定,而将其交由决策机构根据以上各项因素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
因此,对于外地取保候审金额的计算方式,需视具体情况由决策机构进行评估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外地取保候审可以传唤吗
在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可能会受到负责处理此案件的侦查机关或负责具体实施逮捕措施的公安机关的传唤讯问。他们或许会要求您到当地公安机关参与补充证据材料的工作,例如再次接受笔录询问等程序。
此外,他们还有可能进行信息收集及调查的工作。
如若接到来自异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阁下务必遵循相关要求前去相应地点。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案件不得在异地进行传唤讯问,若犯罪嫌疑人身处异地,则应由异地公安机关对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进行传唤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