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若公安机关判定某拘留者需进行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查和批准。
然而,若是遇到特殊情况,且该类情况在法律上允许时,则审查和批准这一程序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审查和批准申请的期限则可以适度地延长至长达三十个工作日。
接着,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文书之后的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相关决定。
故而,如按此种方式计算,刑事拘留羁押的最长期限能够达到惊人的三十日,再加上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所需的七日,总共可达三十七日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规标准,拘留主要分为三类形式: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具体如下所述:
1.行政拘留:最短时间为一日,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十五日,如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且需并罚,则总计拘留天数不得超过二十日。
2.刑事拘留:最短时间亦为一日,然而最长的拘留期限可达三十七日。
3.司法拘留:最短时间同样为一日,而最高拘留期限则为十五日。在此期间,被拘留者将由法院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监管,若对该决定持有异议,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在拘留期内,法院有权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或者在期满后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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