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案件取保候审期间并无固有法律明文规定,而是根据各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执法机构的判断予以合理安排。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犯、被告者具备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决的刑罚较轻、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已过羁押期限等,同时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至于具体的执行时间,则需视执法机构的审查与决策流程而定,故无法提供确切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侵占罪多久受理
侵占罪的立案程序大约需时七个工作日左右,也即表明,该类犯罪被归入为自诉案件范畴。若由自诉人直接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乃是纯粹的自诉案件类型,仅当自诉人主动发起诉讼请求,法院方能依法予以受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