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定义,所谓共同犯罪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实施的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若有两名及以上人员须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且各人均具备明确的犯罪意图,则可判定其构成共同犯罪。
在进行定罪量刑时,应根据每个人在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对犯罪后果所产生的影响程度,分别予以相应的惩处。
倘若其中某位参与者在整个抢劫过程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反之,若仅起到次要协助作用,则可能被视为从犯。
在量刑方面,主犯与从犯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主犯往往需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抢劫罪共犯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抢劫罪量刑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关于该罪行的定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适当罚金;
其次,如果行为人涉及到诸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以及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等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第二十五条指出,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者更多的人针对某项特定犯罪行为达成合意、共同策划、实施的犯罪活动。以抢劫这类刑事案件为例,倘若此类案件中有多名涉案人员,且他们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犯罪意图,那么这些人便构成了共同犯罪。在对这些人进行量刑时,会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来进行区分。其中,那些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谋者,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而那些协助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即从犯,可能会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