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若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时;
其次,若刑期可能超过有期徒刑,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其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再者,若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料理,亦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最后,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且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申请取保候审等待后续调查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拘转取保候审退吗
当然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行为端正且符合相关规定,就能够申请退还保证金。
然而,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要求。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负责实施。在此期间,被采取该措施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遵循随时接受传唤的义务,并且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地方。
同时,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也有明确的规定,最长达不超过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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