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欠债如何讨要赔偿款
倘若债务人明知故犯地拖欠债务,即蓄意违反法院下达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所明确规定的时间内筹措资金进行偿还,作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提出双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产生的债务利息的诉求。
此外,如果债务人未能遵守裁判书等文件关于其他任何条款的规定而未按时履行其义务,债权人亦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应当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能够顺利追回债务人应承担的赔偿款项。
若债务人仍然持续恶意拖欠,债权人还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财产保全、限制高消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恶意欠债如何讨要赔偿钱
若存在他人蓄意拖欠债务之情形,您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寻求获得赔款。在此过程中,如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所明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应依据法律规定,追加相应倍数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作为补偿。
同时,若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其他法定义务,亦需承担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责任。实践操作中,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并根据具体情况主张支付延迟履行的利息或罚金。若债务人持续恶意拖欠,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诸如冻结财产、拍卖财产等强制性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此外,若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除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赔偿之外,还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对债务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倘若债务人蓄意拒绝履行法院所作出的裁决,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双倍的迟延利息以及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应当采取合法手段,例如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期能够成功追讨应得款项。然而,若债务人长期存在故意拖延、拒付行为,则他们有可能遭受财产被冻结、限制进入高档场所等一系列法律责任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