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纠纷的诉讼结果为胜诉,则诉讼胜诉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于执行阶段,敦促被告方遵循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
倘若被告方表示拒绝履行,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便可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
然而,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应严格遵守被执行人应尽义务的范围,且需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亦须按照规定予以配合。
因此,当被告方拒绝履行其义务时,诉讼胜诉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各种必要手段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不还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若法院未予以受理关于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之诉求,其原因或许包括起诉所需材料尚未完备、诉讼时效已超过法定时限抑或是此类案件并不归属于本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在此情况下,您首先须要详细理解法院不愿受理该案的具体缘由;随后,可采取针对性措施,譬如补充相关材料或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请务必确保您所主张的债权仍处于诉讼时效期间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涉及借贷纠纷的案件获得胜诉之后,胜诉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结果。倘若败诉方未能自动及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那么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将会对败诉方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执行手段,以确保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在此过程中,法院的裁决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出具至关重要,同时还需要各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