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家暴离婚判的钱怎么给女方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尤其是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对于婚姻生活中的施暴情形做出明确规定。
即若一方在此类情境下实行了家暴行为并致使婚姻破裂,而无过失的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诉求。
这就意味着,倘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无过失的一方,且男方因实施家暴行为导致婚姻破裂,那么女方便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关于赔偿的形式与额度,通常需经由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其中可能涉及到的赔偿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失赔偿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用等等。
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赔偿金额及方式。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也对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男方工作等责任,那么在离婚之际,她有权向男方索取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方案应当由双方共同商定,如若协商未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总而言之,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男方为其家暴行为所带来的损害进行赔偿,同时还可根据自身在婚姻中所作的贡献程度,要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或获得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男方家暴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若男方出现家庭暴力的行为,则该情况将构成评价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元素之一。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将结合多种维度和情况,决定孩子的监护权,其中涵盖但不仅限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实际育儿能力、子女的具体年纪、对父爱母爱的感情需求,甚至哪一方更能够为子女带来良好的成长环境等因素。假设男方曾实施家庭暴力,这种情况极有可能被视为不利于子女未来发展和健康成长的现象,进而对抚养权分配裁判产生影响。司法机构一般会把保障未成年人的最优权益放在首位,所以在审判抚养权事宜时,法官可能会偏向性的将子女判给未发生过家庭暴力的那一方,也就是女方。
然而,为了做出更为全面且妥当的裁决,法官在作出决定前还需兼顾并合理考量各类关联要素,同时也要充分征询未成年人的意愿(特别是年满八周岁的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在一段婚姻关系之中,有任何一方出现家庭暴力行为,从而导致这段婚姻关系走向崩溃与破裂,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并未涉及到任何不当行为的一方便有权向法庭提出损害赔偿的诉求,其中所包含的赔偿内容不仅包括了精神层面上的伤害,同时也涵盖了物质方面的损失。此外,根据第1088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当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承担了更多家庭责任的那一方可以向法庭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至于赔偿以及补偿的具体金额,则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协商或者由法庭进行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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