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故意拖着怎么办
如有债务方借取款项后蓄意逃避还款责任并且长期拖欠不偿还,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一经法院依法裁定或者调解书判定债务人需承担还款义务,债务人便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该项义务。
若债务人仍拒不履行,债权人则有权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多种方式来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
然而,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义务范围。
因此,债权人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务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及相关信息,以确保法院能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不还故意躲避算诈骗吗
关于欠款未清偿并刻意回避问题,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各案情具体分析。若借款方抱持着非法占有的意志,利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欺骗他人钱财,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涉嫌构成诈骗罪。
然而,如仅涉及到纯然的债务纠纷,借款方虽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逃避责任,则可能会被判定为犯下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或是债务违约之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债务人为满足还款的责任而采取蓄意的规避措施,并且长期延宕不还清欠款之际,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各级司法申述并请求强制执行。一经法院经过审慎判断与深入调解后确认了债务人身负偿还债务利息之责任,则无论债务人为何人,均需按照已经裁定或者调解的结果,无条件地履行其还款义务。若债务方在执行期间仍然违反规定,债权人有权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各种必要手段,但是整个执行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在被执行人所承担的义务范围之内。因此,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保证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以便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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