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找谁要
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关于工伤致死理赔事宜,重要的赔偿内容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首先,家属可以领取相当于死者6个月薪资总额的丧葬补助金;
其次,对于那些由于工伤意外导致丧失谋生能力,需要依赖劳动者生前家庭收入照顾的亲友们,将享有以其息后者月均工资金额为基准的扶恤金;
最后,按照我国上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总收入的20倍之数,向因公殉职者的家属支付一次性的工亡补偿款。然而,在这些标准基础之上,若遇独居老人或孤儿家庭,还可额外享受上述标准的10%增额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若雇主已按照法规规定为雇员加入了工伤保险,则涉及到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亡补偿以及对其赡养者与抚养者的福利金,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会来负责支付;若雇主并未为雇员投保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需要由雇主自行承担;另外,根据各个省级地区的安全生产条例,除了上述提到的工伤保险待遇之外,对于其他类型的死亡赔偿金,也将由雇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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