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起草起诉状;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7、开庭;
8、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申请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若欲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其步骤与流程可包括以下环节:
首先,作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须在确定的管辖范围内,向被告所在法院递交详尽完备的离婚起诉状及个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性的离婚所需文件资料。法院一旦接收到此类资料之后,将会对其进行审查核实,随后正式予以立案。
接下来,法院将依据法定程序发放一份立案通知书给原告,以便原告依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在此过程中,法院已经正式开启了对此案的处理流程。针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法院往往在正式审判之前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如若此阶段未能达成协议,则进入正式的开庭审理环节,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离婚的最终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撰写一份精确无误的起诉状;2.预备好诉讼所需的各项证据材料;3.将起诉状及其附带证据精确无误地呈交给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4.法院对呈送过来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判断是否合法合理并接受;5.如法院认可该起离婚诉讼请求并认定其合理性,将在法律规定的相应期限内向被告方送达起诉状的副本;6.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审判日期并向争议双方发放开庭通知书;7.在指定的日子里进行开庭审理活动;8.如果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应当依法判决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