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自己死亡全责对方应该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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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方是不需要赔偿的。首先你是全责,也就是对方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次因为是醉酒驾驶,死亡一方是需要承担刑事惩罚的。最后,因为是醉酒驾驶并且全责,肇事一方有义务承担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赔偿。
醉酒驾驶致自己死亡全责对方应该赔偿吗

一、醉酒驾驶致自己死亡全责对方应该赔偿

对方是不需要赔偿的。

首先你是全责,也就是对方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其次因为是醉酒驾驶,死亡一方是需要承担刑事惩罚的。

最后,因为是醉酒驾驶并且全责,肇事一方有义务承担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民事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中,若当事人是在酗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行为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是行为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或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恶劣情节时,则需承担更加严厉的刑罚,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是,当行为人因为逃离现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出现时,其所面临的刑期将会达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无需进行经济补偿。首先,您对于事故负全部责任,即表明对方并无过错或者过失之处,故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经济成本或费用支出。其次,由于客观事实涉及到酒精过量后的驾驶行为,导致受害人被判定为完全不负责任的受害者。再者,由于司机在饮酒状态之下发生了交通意外,且被认定为全责,因此肇事驾驶员有责任支付伤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相关的民事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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