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写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2、欠条内容损害了第三人合法利益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欠条;
4、欠条内容犯法的;
5、欠条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什么欠条没有诉讼期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除法律另有专作规定之外,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原则表明,若债权人于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及债务人相关行为的时间起计超过三年仍未寻求司法救济,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将存在因过时而失去司法保护的风险。
然而,关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是否提供保护则存在例外情形,即在无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权利人的书面申请酌情予以延长。因此,如欠条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或者债权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之时起超过三年再行主张,那么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起点便可能存在差异性。若债权人在欠条出具之后超过三年方才启动诉讼程序,并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发生,那么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能面临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无法借助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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